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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宣传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 金融合作组 2016-09-23 16:17

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印发《扶贫小额信贷政策问答》的通知(国开办司函〔2016〕280号)要求,推动解决扶贫小额信贷基层群众不知道、银行有顾虑、组织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精准性和覆盖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

  各市要结合开展金融精准扶贫融资需求对接百日攻坚活动,将《扶贫小额信贷(富民农户贷,下同)政策问答》(以下简称《问答》,见附件)统一印发至各县(市、区)、乡(镇)、村,确保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扶贫、财政、合作金融机构等相关同志,“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和驻村工作队、基层组织负责人及有信贷需求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人手一份,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各地要结合贫困村实际,把握宣传时机,加快政策下乡。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基层组织负责人的作用,利用多种宣传媒介,结合典型案例,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到村入户宣传,提高宣传频率,确保宣传实效。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政策执行力

  各级扶贫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问答》,统一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口径,提高宣传技巧和能力,用“土腔土调”的群众语言和“通俗易懂”的文字表达,让群众一听就明白、一看就清楚;畅通培训渠道,丰富培训方式,实现政策培训常态化,使每名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人员都能成为政策的咨询专家和业务的行家里手;配合金融机构开展内部业务培训,帮助各级金融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学习把握政策,优化工作方法,完善工作举措,强化政策执行,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专项督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地要按照《问答》中的职责定位,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分解目标,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落地生效。省扶贫办将把《问答》宣传和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月统计、季通报、年考核制度的重要内容,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各地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总结上报。

  联系人:王波 张彬

  电 话:0531-51776457

  传 真:0531-51776447

  邮 箱:jrfp2016@163.com

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5日

 

  扶贫小额信贷政策问答 - 宣传版.pdf

  扶贫小额信贷政策问答 - 工作版.pdf  

 

     

(20160905)扶贫小额信贷政策问答 - 宣传版.pdf
(20160905)扶贫小额信贷政策问答 - 工作版.pdf

编辑:沈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