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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山东省扶贫办 2016-07-28 10:06

  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的统一部署,今年7月至12月在全国扶贫系统集中开展警示教育。为做好办机关警示教育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的安排部署,结合办机关实际,坚持学习教育、预防管控、制度规范一起抓,思想重视起来,精神提振起来,集中开展“查风险点、补薄弱点、建防火墙”活动,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健全扶贫资金项目使用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廉洁扶贫阳光扶贫,树立扶贫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二、方法步骤
  警示教育工作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之中,搞好工作结合,严密组织实施。时间安排为2016年7月-12月。
  (一)开展专题学习(7月-8月)
  主要学习内容: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书目基础上,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扶贫开发论述摘编》《扶贫领域违法案件警示录》,以及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历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历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刘云山、王岐山等中央领导同志有关讲话等。
  主要学习措施:
  1、抓好学习讨论。一是个人自学。将以上所列学习内容纳入个人“两学一做”学习计划,按时抓好个人自学。二是集体学习。利用党建工作日,针对重点篇目及廉洁扶贫方面的内容,以支部为单位组织集中学习讨论。三是专题研讨。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矩是什么,守纪严不严”专题,开展交流研讨,撰写心得体会。
  2、强化案例警示。组织集体观看《老虎苍蝇一起打——全国检察机关惩办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分析》《珍惜岗位远离犯罪》等警示教育片,邀请省纪委、省检察院等单位有关同志讲解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适时到省监狱听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
  3、举办讲座辅导。邀请省扶贫办法律顾问举办法律讲座,讲解防范法律风险有关知识,就扶贫工作常见法律问题进行辅导;在省扶贫办官网开设警示教育论坛,促进学习交流。
  (二)查摆整改问题(9月-10月)
  1、查风险点。组织各组结合工作职责、岗位要求深入进行自查,利用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联系点调研、走访、座谈等方式听取意见建议,把廉政风险点找出来,拉条挂账,警醒警惕。
  2、补薄弱点。针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监管,扶贫项目立项、实施、效果等重点环节、重要流程、重大事项等,以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梳理找准薄弱环节,列出问题清单,制定完善整改措施和方案。能马上解决的,不等不靠,立即实施;需要一段时间加以解决的,健全相关措施,明确完成时限;需要协调其他方面解决的,明确协调解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总结完善机制(11月-12月)
  1、建防火墙。结合警示教育和“查补”情况,加强对有关问题的综合分析研判,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固化为制度规范,健全完善预警防范、过程监管、执纪问责的制度体系。
  2、搞好工作总结。12月上旬,总结梳理警示教育学习研讨、“查补建”工作等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机关党委。将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整改成效等在省扶贫办官网公开,接受监督。年底前组织召开全省扶贫系统警示教育座谈会,交流经验,剖析问题,改进工作。
  三、组织领导
  1、严格落实责任。成立办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支部书记为成员的警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推进工作。办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支部书记为警示教育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支部警示教育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
  2、强化督查问效。办机关党委要加强调度,抓好督查,将支部警示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年终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把好质量关,防止走形式、走过场。各支部要思想重视,抓住警示教育契机,及时发现问题隐患,查漏补缺,巩固基础,确保实效。发挥省扶贫开发综合平台作用,加大警示教育宣传力度,向基层传导教育工作效果。
  3、注重工作结合。坚持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把警示教育工作与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相结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拉帮结派搞小圈子等不正之风工作,持续倡树干净干事、廉洁扶贫的正能量;与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相结合,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与办中心工作相结合,以教育工作成效助推脱贫攻坚。

编辑:刘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