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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涉农资金整合多措并举 助力脱贫攻坚

来源: 规划财务组 2017-11-24 16:56

  为全面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山东省日照市按照做大增量、优化存量的思路,努力破除部门利益障碍,出“真招、实招、硬招”,强力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助力脱贫攻坚,较好地解决了“明整实不整、明合暗不合”问题,真正形成了“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

  (一)强化制度保障,明确统筹整合范围、比例。

  2016年9月,日照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日照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年1月,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集中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明确将中央20项、省24项涉农资金按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整合,将市级专项扶贫资金、水利建设资金、植树造林资金、粮食高产创建补助资金、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等18项纳入统筹整合范围。市县级专项扶贫资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慈心一日捐”和社会扶贫捐赠资金全部用于脱贫攻坚;慈善类捐款整合比例80%以上、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整合比例50%以上,其它涉农资金整合比例40%以上。对未纳入整合范围的教育、社保等社会事业方面资金,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情况,不断完善资金精准使用机制。截止9月底,日照市已实际整合到位市、县级涉农财政资金27057万元统筹用于脱贫攻坚,市级整合比例超过55%、县级整合比例超过70%。

  (二)强化权责匹配,形成整体合力。

  在实际整合过程中,对市级涉农资金,由市财政部门、扶贫部门会同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整合比例要求,直接将资金切出,按照因素法切块下达到各区县;对未明确到区县的上级涉农资金,在收到资金文件30日内,由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市扶贫部门、市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按“因素法”将统筹整合部分切块下达。资金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区县,不限定使用用途,由区县自主决定干什么、怎么干,真正解决了“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问题。区县对收到的上级资金和县本级统筹事例的涉农资金,由扶贫部门根据规划、项目储备情况和年度脱贫任务,提出具体的资金使用方案,报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区县财政部门按时按需拨付下达,真正实现了“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

  (三)强化配套联动,增强发展后劲。

  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使用,日照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重点加大了对莒北、莲西等深度贫困区域的倾斜力度,突出产业扶贫,增强“造血”功能,着力提高对9212户、15815人未脱贫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和收入水平,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确无启动资金的,根据实际情况预拨部分资金,构建资金“绿色通道”。改进项目管理方式,加快项目论证,做到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杜绝“项目等钱”现象,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将脱贫攻坚与“突破园区”、 “林水会战”、“旅游富市”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引导更多金融资本、社会资金全方位、多层次参与脱贫攻坚。

  (四)强化监督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日照市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作为集中财力推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真整实合。各级各有关部门将涉农资金整合的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引导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和贫困群众代表深度参与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实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委托山东财经大学开展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将其纳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对统筹整合工作成效好、资金管理规范、使用效益高的县区,在分配专项扶贫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同时,审计、纪委、检察、财政等部门立足职责主动开展监督检查,为扶贫攻坚保驾护航,确保资金发挥实效。

编辑:刘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