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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创新BOT模式运作光伏扶贫项目

来源: 宣传信息组 2018-01-22 09:39

  临朐县立足实际,创新采用BOT(Build建设—Operate经营—Transfer转让)模式,在101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实施光伏扶贫项目,通过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与社会资本捆绑建设,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有效地化解了项目建设质量风险,解决了后续维护问题,为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探索了一条新路子。

  一、严格论证,科学选项立项。2016年,该县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大部分实现脱贫摘帽,基本完成贫困户脱贫任务,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经征求贫困村意见,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县委、县政府决定立足重点村资源条件,建设村级光伏电站86个,装机总容量11MW,每个点建设规模在35KW-350KW不等,项目收益惠及101个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项目共投资8590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990万元,吸纳社会资本5600万元。该项目社会方投资接近政府财政资金的两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且社会方承担的投资风险大于政府方,避免了单纯建设模式后续维护问题和质量风险。

  二、明确责任,规范项目运作。为最大限度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效益,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采用BOT模式实施光伏扶贫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社会出资方,由社会出资方与县财政局下属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成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筹集资金、建设、维护(运营)、移交等工作。项目合作运营期为2016年5月1日至2030年4月30日,合作期内,临朐县扶贫办负责项目建设监管和验收,协助办理项目备案、入网等有关手续,监管项目收益分配;社会投资方负责光伏发电站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建设点所在的村负责电站安全看护和电站保洁。项目合作期到期后,社会资本建成部分无偿移交贫困村。

  三、健全机制,确保多方共赢。在收益分配上,财政扶贫资金实行保底收益,超出部分按双方实际投资比例分成,项目村保底纯收益每村每年4.68万元,年投资收益率15.6%,最高收益可达6万元,年投资收益率20%,保证了贫困村、贫困户的收益。同时,社会资本建成部分基准发电量收益的12.7%用于村级占地补偿、安全看护费用和保洁费用,87.3%用于运维和资本回报。项目公司设立建设和运营双控账户,项目村收益部分每年分两次通过双控账户拨付至项目村在乡镇经管站的代管账户,确保整个项目建设和运营期内所有资金均在政府监管之内。

  项目公司给予贫困村的资源占用费折合每年每亩700元,远远高于一般的光伏电站每年每亩300元标准,每年可为贫困村增加1.2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临朐县光伏扶贫BOT项目还为2250名贫困人口提供看护、保洁工作岗位,年人均收入5000元以上。

编辑:李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