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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脱贫攻坚简报2017年第83期(总第220期)

来源: 2017-08-11 09:43

  【经验交流】

  临沂市出台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

  淄博市探索三个机制持续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烟台市推进“四个融合”构建扶贫机制

  【经验交流】

  临沂市出台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督促全市责任单位和工作人员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全面履职尽责,推动扶贫开发工作有序开展,临沂市制定出台了《临沂市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督查考核提供了法规依据。

  《办法》规定,凡存在贯彻落实上级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不力;主要领导成员不担当、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拖沓、推进迟缓;责任落实不到位,检查督导不力,导致所辖区域内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频发多发的;对纪检监察、检察和审计机关反馈的违纪违规问题重视不够、督促处理不到位、整改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本地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不力,引发群体性矛盾或者大面积越级访的等情形的,对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予以问责。

  对存在脱贫攻坚工作组织机构不够健全,人员力量薄弱;扶贫项目总体规划脱离实际或与上级有关政策严重违背的;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的;“三问三清”、“四看四查”活动开展不扎实,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不积极主动, 懒散拖慢的;搞形式主义、重表面工作等情形的,对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领导成员予以问责。

  对在执行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政策规定时,擅自降低脱贫标准的;工作不严不实,造成不良影响的;政策措施宣传不到位,甚至误导、欺骗贫困群众的;扶贫项目实施不切实际、不重实效,扶贫效益不高,脱贫群众返贫情况严重的;对督办、转办、媒体及群众反映的问题,消极对待、敷衍应付的;违反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对应当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的扶贫领域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发现不报告、不按规定移送的,将对各级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予以问责。

  《办法》还对承担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的各级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工作不认真、不扎实、不担当,予以问责的情形作了明确:工作不深入、作风不扎实的;履行帮扶职责不力,扶贫项目长期搁浅的;扶贫工作方式简单粗暴,不尊重群众意愿,造成不良后果的;对脱贫攻坚专项检查、督查中发现并反馈的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存在弄虚作假、违规操作,搞“数字脱贫”、“假脱贫” 和“被脱贫”,造成不良影响的。

  对各级党政干部及工作人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违规干预扶贫项目及扶贫资金的管理,借机谋取利益的;存有“优亲厚友、雁过拔毛、吃拿卡要”等问题的;存有骗取冒领、截留挪用、贪污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的;指使篡改、伪造脱贫攻坚工作有关数据信息的,都将进行问责。

  《办法》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问责方式进行了明确。责任单位主要有检查、通报两种方式;责任人员问责方式为: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被问责对象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办法》对问责程序、结果运用做出了规定。问责工作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或任免机关(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单位、组织的问责情况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受到问责的人员,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问责情况作为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和使用的重要依据;问责相关材料存入个人档案。(临沂市扶贫办)

  淄博市探索三个机制

  持续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淄博市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建立三个长效机制,持续激发脱贫群众的内生动力,巩固提升脱贫成效。

  一、针对发展能力不足问题,建立利益链接机制。一是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带动模式。支持龙头企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建立生产基地、发展农产品加工等形式,把贫困户的土地、人力、房屋等资源与龙头企业或合作社的市场资源相结合,将贫困户纳入产业链、利益链。目前,全市474个企业或合作社吸纳贫困群众23800余人,有效带动了贫困户稳定增收。二是推广“三股互补”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将村集体资产、专项扶贫资金、行业社会捐赠资金分别评估量化为基本股、扶贫股和脱贫股,最终折股量化给贫困户,让贫困户由村民变股民,激发贫困户脱贫动力。目前,全市共有253个贫困村实行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受益贫困群众17906户35298人。三是推广“四送”就业创业模式。开展职业培训学校送培训、爱心企业送岗位、扶贫互助社送资金、政府送车间的“四送”活动,提升贫困户的就业创业能力。目前,全市免费培训贫困群众2312人次,企业安置126名贫困人口,发放互助资金210.3万元,投资470万元建立扶贫车间34个。

  二、针对脱贫信心不足问题,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一是实行脱贫荣誉制度。开展先进脱贫典型评选活动,按照推荐报名、资格审核、公示投票、最终评审的程序,评选100个自强不息、自我脱贫典型贫困户,在“10.17”扶贫日期间予以表彰奖励,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实行帮带奖励制度。面向企业发放“富民生产贷”,给予带动贫困户增收的企业贴息,贴息利率为基准利率;严格村级扶贫车间评价标准,贫困人口占务工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贫困人口占比较大的村级扶贫车间给予一次性奖励,通过外因激发内因,吸引贫困人口就业。三是实行收益公示制度。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实行年度收益公示,让贫困户之间看到差距,形成“你敢我追”的工作干劲。对投资收益类项目,公开举办分红仪式,增强贫困户股民的收益信心。同时,让他们认识到入股并非一劳永逸,还必须多劳动、多付出才能拿到更多的分红。目前,全市有474个扶贫工作重点村实行收益公示制度。四是实行社会奖励制度。依托龙头企业、合作社或村企结对帮扶企业,开展丰富多样的技能比武,举办苹果王、蜜桃王等评选赛事,为贫困户量身定制“垫垫脚就能够到、跳一跳才能够到”的小目标,对参赛或获奖的贫困户予以农资奖励,激发贫困群众的活力及动力。目前,全市共举办5期农业评选赛事,向贫困户奖励化肥、农药等农资10余吨。

  三、针对进取意识不足问题,建立多方监督机制。一是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监督作用。建立村干部、党员联系贫困户制度,创新建立了《贫困户政策保障及收支登记簿》,适时监督贫困户生产生活情况,及时解决发展难题。另外,村党支部定期召开“鼓劲会”,听取脱贫户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增收打算,督促指导贫困户“持续发力”。二是签订产业扶贫项目帮扶协议。项目实施主体与贫困户签订产业扶贫项目帮扶协议,安排专门人员上门指导服务,适时监控产业项目运行情况,督促贫困户抓好产业项目管理,提高贫困户管好项目的积极性。目前,全市有474个项目实施主体与贫困户签订帮扶协议。三是发挥结对帮扶人的监督作用。按照“脱贫不脱帮”的原则,继续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工作,随时跟踪了解已脱贫贫困户家庭情况,破除贫困户得过且过、小富即安的思想,并根据贫困户发展阶段,适时推介新的增收项目,把他们引入持续发展的快车道,确保贫困户持续增收、尽早奔康。今年以来,全市4万余名结对帮扶干部共走访入户 50万次。(淄博市扶贫办)

  烟台市推进“四个融合”构建扶贫机制

  烟台市紧紧扭住贫困人口解困和贫困村提升“两个关键”,集中资源、集中力量推进实施“四个融合”,高标准、高质量攻坚剩余脱贫任务,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加快构建扶贫开发长效机制。

  一、推进品牌农业建设与产业扶贫相融合,增强造血功能。 坚持“项目跟着产业走、产业跟着品牌走”,将贫困村、贫困户纳入到品牌农业建设链条,实行政策优先倾斜、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拨付,帮扶贫困村发展品牌农业项目,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脱贫。今年,以县域、镇域为实施单位,安排苹果、大樱桃、核桃、特色养殖等品牌农业项目70个,覆盖2227个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6305人,基本实现品牌农业与脱贫攻坚互促共进,达到了短期脱贫长期致富的效果。与此同时,突破产业界限,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指导9个省定重点村发展乡村旅游,9个农村淘宝服务站建成运营。

  二、推进公共服务与民生保障相融合,增强兜底功能。 积极推进“两线合一”,自7月1日起,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调整,县均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476元/年,高出2017年省定脱贫标准线967元。逐一比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社保系统参保居民信息,排查出2258人未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除不符合参保条件的394人外,其余全部纳入今年的居民医保;为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拨付大病保险补偿金233万元,赔付率达89%。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范围由15%扩大到30%,资助1011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困难学生149万元。加强128处定点医疗机构规范管理,调整充实501个家庭医生团队,为16326名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免费体检。建设90处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辐射带动1000户贫困残疾人从业。全面排查梳理贫困户特别是已脱贫贫困户住房,严把质量关口,加快改造进程,保障按期完工,排查出的56户贫困户危房,正在落实资金,加紧改造,到9月底,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全部改造完毕。

  三、推进贫困村提升与美丽乡村建设相融合,增强支撑功能。一方面,典型引领。印发《关于开展扶贫工作重点村提升工程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指导福山区、牟平区、龙口市等10个区市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示范创建活动,每区市筛选1-5个省、市级扶贫工作重点村,市级每区市给予85万元资金支持,县级统筹财政、行业、社会资金,着力从主导产业、基础设施、村集体经济实力、带头人队伍、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基层治理能力六个方面进行提升,打造看得见、学得会、可操作的示范工程。目前,各地筛选确定的创建村庄正在积极实施创建项目,年底前完工验收。另一方面,全域推进。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将点状分布的200多个贫困村纳入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发展规划、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规划,大力推动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277个重点村全部解决饮水难题、全部完成公用配电设施改造升级、全部落实办公用房,272个重点村改造提升农田水利设施,255个重点村综合文化活动室建成达标,41个重点村配备健身体育器材。

  四、推进双联双促与社会帮扶相融合,增强联动功能。组织开展“双联双促”活动,发动机关单位结对帮扶重点村、党员干部结对包帮贫困户,参与部门277个,参与党员干部2万余名,帮扶重点村277个。加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管理,调整优化第一书记40人,驻村工作队273人。组织开展“百企帮百村”活动,32户企业联系重点村40个,帮扶贫困群众417人,实施项目47个,投入总资金270.32万元。组织开展“爱心捐助”扶贫活动,安排160万捐助资金设立“暖阳基金”,用于贫困群众过好年、过好节、过暖冬等长效化资助,安排400万用于重点村实施公益扶贫项目。烟台丰金集团建立“丰金爱心在线”公益活动平台,每周拿出不少于3万元,每周发布救助帮扶信息,每周走访困难群众,目前已投入善款1700多万,为包括贫困户在内的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无偿救助。(烟台市扶贫办)

  

编辑:刘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