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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脱贫攻坚简报2017年第57期(总第194期)

来源: 政策调研组 2017-06-23 12:38

经验交流

          

          滨州市积极探索扶贫开发长效机制确保贫困人口精准受益

 

滨州市着眼于小康路上不落一人和全面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在扎实推进扶真贫”“真扶贫各项工作不断深入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建立扶贫开发长效机制。

一、在扶持谁上,积极探索贫困人口动态监测管理机制坚持对贫困人口分类施治一是20168.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脱贫攻坚的基础对象,加强数据清洗,提高识别、退出和帮扶工作的精准度,搞好与人社、卫计委等行业部门的数据核对和信息共享,落实相关社会保障和救助政策。二是1.8万未脱贫的贫困人口实行重点帮扶、重点管理,核准每户每人贫困状况,更加精准分析致贫原因,重新确立帮扶责任人,着眼年内全部脱贫目标,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有效的帮扶措施,特别是对老弱残疾等特殊贫困群体,重点落实好各项救助政策,加大扶持力度,确保年内全部精准脱贫。三是对已脱贫的7.2万人脱贫不脱政策,继续实行五全措施帮扶,重点抓好已实施的扶贫项目收益帮扶,确保精准受益、稳定脱贫,巩固脱贫成果。四是探索贫困人口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出台《滨州市市定贫困人口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各县区根据实际确定贫困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对新产生的、返贫的,特别是因突发事件、天灾人祸致贫的贫困人口,及时将其纳入全市精准扶贫综合信息平台,做到随发生、随识别纳入、随管理帮扶。目前,各县区正在按照新的标准,组织扶贫、民政部门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工作,惠民县、邹平县、北海新区三个县区已新识别贫困人口301人。

二、在怎么扶上,积极探索扶贫资金资产保值增值运营机制在落实扶贫项目快、准、实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扶贫项目管理运营机制,管好用好扶贫资产,确保扶贫资产长期发挥效益,并把扶贫资产收益分配与贫困人口动态管理机制搞好对接,及时将新出现的贫困人口、返贫人口纳入收益分配范围。一是平台化管理。依托全市精准扶贫综合信息平台,建立项目信息管理子系统,将项目的进展、贫困户受益等动态变化相关资料录入平台,实现对项目建前、建中、建后的全过程监管,确保了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效益。二是完善项目运营和管护机制。制定《关于建立扶贫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明晰扶贫项目资产归属,做好资产登记,制定项目运营和管护制度,重点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明确扶贫项目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收益权问题,创新扶贫资产经营方式,让能使资产增值的能人或龙头企业、合作社等实体经营项目,通过土地托管、扶贫资金折股量化、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经营收入积累等方式,实现扶贫项目的保值增值。针对市光伏项目相对较多的实际,依托平台建设光伏扶贫地图,全面掌握光伏项目信息,推行从发电收益中拿出一部分进行公司化统一维护管理模式,提高光伏发电效益。三是建立扶贫资金循环使用长效机制。印发《强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建立扶贫资金专账的通知》,对扶贫资金实“报账制管理,专账制核算”制度,确保了各级扶贫资金的使用安全、高效运转。设立滨州市产业扶贫投资基金,在支持产业扶贫项目的同时,每年按一定比例提取收益全部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真正实现了扶贫资金的循环使用、保值增值。目前,已整合资金5000万元,力争3年内总规模达到3亿元以上。

三、在谁来扶上,积极探索凝聚攻坚合力责任机制一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充分发挥滨州精准扶贫供需平台作用,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展“精准扶贫+社工服务+爱心管家”模式的社会扶贫行动,在所有贫困村和“第一书记”帮保村设立了600名爱心管家,聚合社会扶贫力量资源,实施精准对接、重点帮扶。同时积极开展企业扶贫行动,746家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与596个贫困村结对帮扶,通过安置劳动力就业、建设扶贫车间、设立产品代加工点、村集体资产入股分红等方式,带动贫困群众脱贫。二是加快推进“两线合一”。市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实现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与农村低保家庭的“五衔接”(政策衔接、对象衔接、标准衔接、管理衔接和信息衔接),确保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保障范围。目前,正在组织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农村低保情况、家庭收入情况进行核准和识别,尽快统一低保线、扶贫线标准,落实资金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动态管理。三是扎实推进“抓党建、促脱贫”。发挥“第一书记”和帮扶责任人作用,加强贫困村组织建设,选好配强班子,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充分发挥村干部的桥梁纽带作用,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目前,市委常委第四轮“联村为民”活动、省派34名、市派104名“第一书记”驻村行动已正式启动,实现全市148个省定贫困村全覆盖,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滨州市扶贫办

 

日照市采取“五统一”

强化扶贫项目长效运管机制建设

 

为加强扶贫项目后续管理,巩固脱贫成效,日照市制定出台《日照市扶贫项目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采取“五统一”措施,强化扶贫项目长效运营管护机制建设,为扶贫项目资产、资源保值增值上了“双保险”。

一是统一资产登记,确定产权保障安全扶贫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对项目形成的资产资源登记造册。以“村集体”为主体实施的扶贫项目,由乡镇(街道)扶贫部门将扶贫项目实施方案、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方案、项目验收报告、项目决算报告等报乡镇(街道)经营管理部门备案。乡镇(街道)经营管理部门建立扶贫项目资产资源管理台账,详细登记资产资源的名称、类别、构建时间、原始价值、折旧、所有权人等相关内容,并对扶贫项目资产资源的使用和收益分配变动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以乡镇(街道)为主体实施的扶贫项目,由乡镇(街道)经营管理部门建立详细的资产资源管理台账,并对资产资源的使用变动情况、受益分配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是统一资产评估,核准产值合理配置扶贫项目资产资源在发包、出租和发生所有权、经营权转移变更以及出现资产资源损毁时,必须由乡镇(街道)经营管理部门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确认结果作为扶贫项目资产资源使用和处置的依据。规范的资产评估能有效的避免资产资源流失,准确确定其实际价值,为运营管护提供数据支撑,是资产资源优化配置和保值增值的有力依据。

三是统一资产运营,规范管理稳定增值固定资产、农业资产资源及其它资产的发包、出租等由“村集体”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方案,经村民代表大会(其中贫困户代表占1/3)讨论决定,方案通过后,由“村集体”发包、出租的提交乡镇(街道)经营管理部门审核,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包、出租的提交县(区)财政相关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街道)经营管理部门组织公开招标,招标结束后“村集体”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中标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并分别存档管理。村内公益性资产,由“村集体”统一管护,乡镇(街道)经营管理部门登记,无偿为村民提供公益性服务。

四是统一收益分配,公开公正保证受益扶贫项目资产资源对外发包、出租等实现的收益,优先用于贫困户增收脱贫,贫困户稳定脱贫后,可用于稳妥推进贫困村提升工程,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改善村容村貌。具体分配方案经“村集体”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贫困户协商一致后,报乡镇(街道)经营管理部门或县(区)财政相关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村集体”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贫困户签订具体帮扶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确保扶贫项目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并长期发挥效益。

五是统一资产资源处置,依法依规强化保障扶贫项目资产资源所有权的转移、经营权或经营方式的变更、资产资源的变卖、报废等,经评估后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财政部门审核,报县(区)财政部门审批,并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适当形式公开,提高透明度。除此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扶贫项目资产资源,不得以扶贫资产资源为“村集体”、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其他单位、个人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日照市扶贫办

 

莱芜市莱城区戴上“紧箍咒”管好“救命钱”

 

莱芜市莱城区把强化扶贫资金监督管理作为提升精准扶贫成效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控源头,抓过程,严管理,重实效,形成了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群众监督为支撑、以审计审查为保障、以成效考核为动力的全方位监督格局,架起“高压线”、戴上“紧箍咒”、管好“救命钱”,确保扶贫资金在阳光下安全运行。

一是强化制度设计锁牢“保险柜”坚持靠制度管人、管事、管项目、管资金,织起“三层防护网”,配备“一把金钥匙”。“三层防护网”,即制定出台《莱城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管理办法》《莱城区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莱城区村级扶贫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3文件使资金使用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一把金钥匙”,即编印《莱城区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流程》,将资金程序量化为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4大环节17个步骤,做到工作有规程、过程有记录、事情可追溯。

二是强化民主公开,涂好“防腐剂”把民主公开作为项目资金管理的必选动作。一是建机构,村级成立项目资金监督监管小组,贫困户代表、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数量不少于总人数的四分之三,将项目质量、工程安全、物料采购、资金使用等置于党员群众全过程监督之下。全区19个省市贫困村在年初率先成立监督小组,小组成员对2017年扶贫项目实施全过程参与,做到了扶贫项目建设管理规范,过程可控可查,资金使用安全,群众放心满意。二是强机制,在帮扶主体确定及产业项目选择实行六步工作法事前充分征求贫困户需求意见,研究确定扶贫项目,采取资格认定、法律认证、资产抵押等方式织牢扶贫资金安全网,事后定期组织贫困群众代表到帮扶主体参观,增加工作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三是促规范,对资金项目实行管理做到精准算账、如实建账、集中议账、限时结账,定期晒账,对项目立项、审批、工程进展等定期或不定期向群众公开公示,让扶贫账真正成了透明账明白账 

三是强化审计监督架起“高压线”坚持审计监督经常化,在区扶贫办设立专项审计小组,每季度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围绕项目资金使用、产业项目实施、扶贫收益发放等关键环节所有镇(街道)、省市贫困村、部分“插花”村全面审计,一季度梳理汇总问题36项,下发督办通知7份、印发专项通报2次,问题不整改不放过、不纠正不收兵。坚持动态监管多样化积极寻求纪检监察、检察院等部门支持,坚持多方联手、各司其职,紧盯关键环节、关键事项,开展警示教育23次、专项巡查11次,印发惠农扶贫领域政策汇编1万多册,做到扶贫资金到哪里,监督管理就到哪里

四是强化督查考核拧紧“安全阀”日常督查做到四不两直采取不下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直接到村、直接入户的方式,开展日常督查52次,对识别不准、收益发放不及时等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见成效。入户寻访做到“一户一策”,为确保2016脱贫成效,对19个省市贫困村所有贫困人口逐一入户核实、做到每户必访,逐户建立工作台账、压实帮包措施。资金问效做到“巡问查比”,即对扶贫收益发放坚持定期巡查、进村入户询问、查验资金流向、比对字迹手印,确保每一分扶贫收益都发到贫困户手中、用到贫困户身上。考核问责做到“亮灯预警”,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坚持一季一督导一评比,半年一观摩一晾晒,实行“绿、黄、红”亮灯预警,对顺利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的亮“绿灯”;对当季目标未完成的亮“黄灯”,并约谈提醒单位相关负责人;对连续两个季度或年度目标未完成的亮“红灯”,让严考核、严问责成为常态,确保资金安全、工作高效、群众满意莱芜市扶贫办

编辑:孟磊